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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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8月11日至15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与劳动监察、文旅、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酒吧、KTV、烧烤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暑期用工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活动聚焦营业性娱乐场所等未成年用工关键领域,紧扣拖欠薪资等未成年用工风险点,重点检查四项内容:是否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是否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对从业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工考勤记录等材料是否依法登记、妥善保管;是否存在拖欠薪资、违反未成年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保护措施等情形。


通过现场查阅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名册,随机询问工作人员年龄、入职信息等方式,抽查40余家用工单位,发现疑似非法招用童工线索11条,当场口头警告3次,其余线索由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罚决定,检察机关同步监督后续整改情况。
“法律并不是一刀切的规定一律不得招用童工,除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外,像餐饮业是可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但要注意与成年人同工同酬”检察官向经营者强调。
在专项活动期间,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同时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向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和童工使用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经营者依法用工,鼓励未成年人合法行使劳动权利,呼吁广大市民发现疑似雇佣童工现象依法举报。


为有效预防并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固原市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会签《关于未成年人劳动权益保障和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从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处罚衔接、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此次专项活动,是《工作办法》的一次生动实践,有力规范用工主体用工行为,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携手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